通鉴记载 12 条 · 跨度 39年 — 8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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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皇子为辅、英、阳、康、苍、延、荆、衡、焉、京为公
明帝任命邓禹为太傅,刘苍为骠骑将军,并设置属官,位在三公之上。
东平王刘苍认为中兴三十余年,宜修礼乐,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度及光武庙登歌八佾舞数,上之。
明帝欲校猎河内,东平王刘苍上书劝止,明帝即还宫。
东平王刘苍请求退位还国,明帝允许还国但不准上交印绶。
刘苍免官返回封国,明帝任命其府中官员为东平国太傅等职,并赐钱物。
东平王苍上便宜三事,帝报书赐钱五百万;后谏止为原陵、显节陵起县邑,帝乃止。
诸王来朝,帝特留东平王苍于京师
东平王苍归国,帝赐予甚厚
东平王苍病,帝遣医诊治
东平王刘苍去世,章帝下诏收集其奏章,并派大鸿胪主持丧事。
章帝临幸东平,追念献王刘苍,拜其陵,擢升丁牧、周栩为议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