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鉴记载 18 条 · 跨度 581年 — 61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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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言苏威因随祭泰山不敬被免官,不久复职。
隋采纳杨尚希、苏威建议,罢诸郡为州。
隋更定新律,除死罪八十一条等,留五百条。
隋文帝下诏营建新都于龙首山,后命名大兴城。
隋文帝征召苏威为太子少保,并追封其父为邳公。
隋朝任命苏威兼任纳言、度支尚书。
苏威奏请减免赋役,隋文帝听从,苏威与高参掌朝政。
隋文帝采纳苏威建议,设置乡正、里长。
隋文帝任命苏威为右仆射,杨素为纳言。
李德林因与苏威等不和,被贬为湖州刺史,后迁怀州刺史。
何妥弹劾苏威等人结党营私,苏威被免官,卢恺除名,百余人获罪。
任命苏威为纳言。
任命杨素为左仆射,苏威为右仆射
诏令杨素、苏威与牛弘等修定五礼。
制百官不得计考增级,选曹七贵掌选事
发丁男百余万筑长城,西拒榆林,东至紫河。
高、宇文、贺若弼因诽谤朝政被诛,苏威免官。
帝问侍臣盗贼,苏威直言贼近,帝不悦,后裴蕴使张行本奏威罪,除名为民。